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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5-25 点击次: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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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综合保税区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2〕30号)通知要求, 自治区科技厅将开展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请各地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并于6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呼和浩特科创中心1201室),电子版发至kjjcgzhk123@163.com邮箱。通知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docx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孙奇,联系电话:1373481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