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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优化重组农牧业、能源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9-02  点击次:595  
  •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优化重组农牧业、能源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国家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各有关部门:

    为解决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使命定位不精准,科研水平和贡献能力偏低,科研队伍偏弱等问题,更好发挥重点实验室作用,自治区科技厅将用两年时间,通过充实、调整、整合、撤销及新建等方式,分批分领域开展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着力构建“定位明确、布局合理、基础扎实、机制创新、保障有力”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体系,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自治区科技厅《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优化重组农牧业、能源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内科基字〔2022〕22号)转发给贵单位,请贵单位高度重视,两年重组期内,各重点实验室参加且只能参加一次优化重组,两年后未参加优化重组的实验室视为自动放弃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资格。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有关工作。

    请参加本批次优化重组的重点实验室(含新建)于2022年10月14日前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填写信息,提交组建方案,并将答辩 PPT及视频发送至邮箱:nmgcxzxxmk@163.com;依托单位审核各参评重点实验室的组建方案(含新建),并于2022年10月18日前上传单位优化重组分析报告(仅有一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仅需报送重点实验室组建方案)。

    联系方式:

    战略规划与基础研究科    陶文静   6621151

    18747985020   

    王秀云   15847112297   

    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优化重组农牧业、能源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pdf

    2. 附件1.pdf

    3. 附件2.docx

    4. 附件3.docx

    5. 呼和浩特市现有自治区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docx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