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时间:08:30-18:00        联系邮箱:bcgmdjk@163.com
登录    |    注册

政策服务

TECHNOLOGICAL FRONTIER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服务 >> 政策信息
  • 特斯拉第二季度营收169.34亿…

    新浪科技讯北京时间7月21日凌晨消息,特斯拉汽车今天公布了该公司的2022财年第二季度财报。报告显示,特斯拉汽车第二季度营收为169.34亿…
  • 贵州数字经济增速连续6年全国第一

    科技日报记者何星辉日前,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贵州省省长李炳军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2021年贵州数字经济加速突破,增…
  •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12-16  点击次:900  
  • 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上海市科普基地资质检查和运行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沪科〔2022〕427号

      

    浦东新区科经委、各区科委(协),各科普基地:

      

      为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发挥上海市科普基地作用,推动本市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上海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9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2022-2023年上海市科普基地资质检查和运行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1、列入《关于发布2022-2023年度上海市科普基地名单的通知》(沪科〔2022〕296号)的示范性科普场馆参加2022-2023年科普基地资质检查(详见附件1)。

      

      2、列入《关于发布2022-2023年度上海市科普基地名单的通知》(沪科〔2022〕296号)的基础性科普基地根据依托单位性质和基地所属领域,三年内分批次参加资质检查。依托单位性质为医院、科研院所、学校和企业(所属领域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药卫生、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科普基地参加2022-2023年度科普基地资质检查(详见附件1)。不在本次资质检查范围内的基础性科普基地保留资质。

      

      3、由市科委支持建设并完成2022年度招生培训计划的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参加2022-2023年科普基地资质检查(详见附件1)。

      

      4、参加本次资质检查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科普基地,自愿参加运行绩效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市科委专项资助的参考依据: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认定为示范性科普场馆、基础性科普基地并正常运行、向社会开放满2年以上;认定为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2)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3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根据归属地管理原则,示范性科普场馆和基础性科普基地应获得所在区科委(协)推荐。

      

      二、内容

      

      表格填报:各科普基地根据通知要求,按照运行实绩,填写《上海市科普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基地检查:根据《上海市科普基地管理办法》,对科普基地的运行资质进行检查;综合评价:选取关键绩效指标对科普基地的运行绩效开展综合评价。

      

      三、时间

      

      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方式

      

      示范性科普场馆、基础性科普基地资质检查和运行绩效综合评价采用网上数据填报、繫统打分、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采用数据填报、专家评审的方式开展。

      

      五、流程

      

      1、本次资质检查范围内的科普基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科技管理平臺,网址:svc.stcsm.sh.gov.cn),填报《上海市科普基地运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参加运行绩效综合评价的单位须提供本单位当年度用于科普工作的财务支出凭证和经费决算表,作为市科委专项资助重要依据。填报时间:

      

      示范性科普场馆:截止至1月13日15:00;

      

      基础性科普基地:截止至1月13日15:00;

      

      青少年实践工作站:截止至1月13日15:00。

      

      (业务咨询:张臻亮,53080900-186,13917136697)

      

      2、2023年2月3日15:00前,区科委(协)对示范性科普场馆、基础性科普基地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初评,根据初评意见,登录(上海科技管理平臺,网址:svc.stcsm.sh.gov.cn),录入是否推荐参加运行绩效综合评价意见。

      

      市科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并最终确定本次资质检查及运行绩效综合评价结果。

      

      六、结果

      

      通过科普基地资质检查的,可以以“上海市科普基地”名义开展科普工作和科普服务。未通过科普基地资质检查的,予以一定整改期限;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科普基地资质。在本次检查范围内,但不按照规定参加资质检查的取消科普基地资质。

      

      市科委根据科普基地运行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并按照不超过基地当年度开展科普工作实际支出的原则给予相应资助。综合评价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七、联繫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

    邮编

    联繫人

    联繫电话

    浦东新区

    世纪大道2001

    200135

    倪飞凤

    28282695

    黄浦区

    重庆南路139

    200020

    周佳璐

    53083038

    静安区

    共和新路912

    200070

    冉江海

    61421328

    徐匯区

    漕溪北路366

    200030

      

    64382886

    长宁区

    安西路35

    200050

      

    52388353

    普陀区

    大渡河路1668

    200333

      

    52564588

    虹口区

    飞虹路380

    200086

    徐文飞

    25015333

    杨浦区

    惠民路800

    200082

    徐镜军

    65697078

    宝山区

    淞宝路50

    200940

    苏文峰

    56698365

    闵行区

    莘西路376

    201199

    盛酉红

    64986253

    嘉定区

    博乐南路111

    201800

    饶云锋

    69989094

    金山区

    金一东路11

    200540

      

    57971486

    松江区

    园中路1

    201600

      

    37736435

    青浦区

    公园路80

    201700

    吕尾松

    69717441

    奉贤区

    南桥镇解放东路919

    201400

    吴春龙

    67180011

    崇明区

    翠竹路1501

    202150

      

    59621852

      咨询电话: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


    【相关附件】

    【原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