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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科技特派员相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6-06  点击次:568  
  • 关于开展2023年企业科技特派员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06 09:24  


    赤科2023〕16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

    2023年企业科技特派员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工信和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服务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全覆盖,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增加研发投入“三个全覆盖”,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实现创新型企业“双倍增双提升”年度目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内科发高字〔2021〕14号)、《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3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科高字202332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2023年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及派驻企业需求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站备案基本条件及程序

        (一)基本条件

        1.在赤峰市内注册,能够提供科研开发、科技服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服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各类独立法人机构

        2.具有稳定的技术人员队伍、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整合资源能力

        3.有为企业服务的经验,从事相关服务不少于2年。

        (二)备案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赤峰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表》(见附件1),上报所属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业务主管部门。

        2.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择优予以备案。

        二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基本条件及程序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要求。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

        3.了解掌握各类相关政策,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研发创新和成果应用推广、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4.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企业创新有浓厚兴趣,能够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5.依托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工作,每年在派驻企业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

        (二)选派程序

        1.已进入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服务人员向所在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提交《赤峰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将推荐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所属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2.暂未进入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服务人员在单位为旗县区的,所属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赤峰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在单位为直单位市科技局提交《赤峰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3.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至市科技局。

        4.市科技局对企业科技特派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5.审核通过并未进入工作站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市科技局将进行统筹调配,确保每家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聘用并开展服务的企业科技特派员人数不少于20人。

        6.非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单位的,应与本人所在单位和备案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单位协商明确生活补贴、工作方式、工作时间等事项。

        三征集派驻企业需求

        1.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梳理科技服务需求,服务需求要具体、明确

        2.有科技服务需求的企业填写《赤峰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企业需求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根据企业需求和已备案工作站的服务能力,组织双方对接洽谈,确定服务方向和服务内容。

        四、有关要求

    请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征集和推荐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工作站备案推荐文件、赤峰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表》(附件1)纸质及盖章扫描件,20236月7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和基础研究科邮箱。

        2.《赤峰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附件2)、《赤峰市企业特派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赤峰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企业需求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2023年6月13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和基础研究科邮箱。

        联  邢耀雪郝东方

        联系电话8353152

        邮    箱:cfkjjgxk@163.com

        地    新城区党政综合办公楼C座521室

    附件:1.赤峰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表

    2.赤峰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3.赤峰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4.赤峰“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企业需求汇总表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    

                                20236月6

     相关下载:赤科发16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