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时间:08:30-18:00        联系邮箱:bcgmdjk@163.com
登录    |    注册

政策服务

TECHNOLOGICAL FRONTIER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服务 >> 政策信息
  • 特斯拉第二季度营收169.34亿…

    新浪科技讯北京时间7月21日凌晨消息,特斯拉汽车今天公布了该公司的2022财年第二季度财报。报告显示,特斯拉汽车第二季度营收为169.34亿…
  • 贵州数字经济增速连续6年全国第一

    科技日报记者何星辉日前,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贵州省省长李炳军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2021年贵州数字经济加速突破,增…
  •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 ​

  •  发布时间:2022-09-09  点击次:724  
  •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科技政策落实年”贯彻落实工作,规范科技政策执行行为,做到科技政策明晰、操作可行,现针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 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2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过程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内容,依据“本《实施意见》由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的规定,补充通知如下:

    一、“二、加强创新平台载体能力建设(三)支持研发机构建设”中对“新获批(备案)的国家、自治区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此处“研发机构”包含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二、“三、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创新活动(一)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中“对上年度或本年度已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市科技局首次推荐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支持”,此处“首次”为《实施意见》出台后首次推荐。

    三、《实施意见》奖励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以及在呼和浩特市注册、纳税纳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

    四、《实施意见》相关条款如国家、自治区、我市新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