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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6-30 点击次: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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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规字〔2022〕46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与要求
请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和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kjt.nmg.gov.cn/)查阅通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 组织申报及推荐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
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旗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主体资质和指南相符性进行初审,根据项目初审结果提出推荐意见。
2.各旗县市区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审核后联合行文推荐至市科技局、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初审后行文推荐至市科技局、财政局;市级无主管部门的项目申报书可直接向市科技局、财政局提交。
三、推荐申报数量要求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指南代码1002: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市级无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指南代码3002:每个推荐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市级无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其他指南代码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申报推荐。
四、申报时限与推荐材料
请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会同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纸质件(一式两份、附项目清单)及word版材料分别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市财政局教科文科,逾期不予受理。
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2022年7月3日12:00前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2022年7月20日12:00前
五、联系方式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战略规划科:
韩云鹏 白雪 0474-8181120
邮箱:wlcbkjj@sina.com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教科文科:张伟 0474-8326257
系统申报咨询:0471-6328801
乌兰察布市科学技术局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4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