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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3年度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3-23  点击次:335  
  • 关于开展2023年度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3    发布者:     阅读量:373


    通科通字〔2023〕11号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引导全市科技型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根据《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辽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申报工作遵循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的原则。申请认定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通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属于通辽市相关产业链上重点企业,上一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成长性好,产业创新带动能力强;主营业务为农畜产品加工类的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含)以上。

    (三)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持续的知识产权创造和成果转化能力;

    (四)拥有稳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及研发平台;

    (五)企业牵头组建了创新联合体或正在筹划组建创新联合体。对正在牵头筹划组建创新联合体的,必须书面承诺在获批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的当年内完成牵头组建工作任务。

    申报企业对照上述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认定条件可向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申请表(附后);

    2.企业近两年(不含申报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统计报表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企业注册成立未满2年的按实际年限计

    3.企业获得的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及授权证书,企业科技创新相关文件、证书等。

    二、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在通过审核的企业申请表归口管理单位审查意见”栏加盖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并于4月10日前将本地区推荐企业相关资料汇总报送通辽市科技局联系人:通辽市科技局高新科 田庚强,联系电话8835391,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938室 (通辽市科技局高新科)。

         此通知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3日




         附件:通辽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