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时间:08:30-18:00        联系邮箱:bcgmdjk@163.com
登录    |    注册

政策服务

TECHNOLOGICAL FRONTIER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服务 >> 项目申报
  • 特斯拉第二季度营收169.34亿…

    新浪科技讯北京时间7月21日凌晨消息,特斯拉汽车今天公布了该公司的2022财年第二季度财报。报告显示,特斯拉汽车第二季度营收为169.34亿…
  • 贵州数字经济增速连续6年全国第一

    科技日报记者何星辉日前,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贵州省省长李炳军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2021年贵州数字经济加速突破,增…
  • 关于认定2022年度通辽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3-27  点击次:401  
  • 关于认定2022年度通辽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7    发布者:     阅读量:310

    通科通字〔2023〕13号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201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通辽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通科通字202228)有关要求,经过依托单位申报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市科学技术局局务会研究等程序,市科技局决定认定通辽市蒙医药大健康产品研发重点实验室”等3家重点实验室为通辽市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辽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按照“优化布局、做优做强、自主创新、引领发展”的原则,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依托单位应围绕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面向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基础应用研究等相关工作,同时为培育自治区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奠定基础。

    二、各依托单位要切实创造条件保障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高质量运行,不断加大硬件投入,每年投入运行经费应不少于30万元,支持人才队伍建设,确保重点实验室具备顺利工作的运行经费、基础设施、后勤保障等配套条件。

    三、各重点实验室运行应做到科研用房相对集中和对仪器设备的统一有效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另有特殊要求外,重点实验室应保障科研仪器设备的高效运转,根据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有关规定,加大开放共享力度。

    四、各依托单位要不断加强重点实验室科研队伍、学术委员会等人才团队建设,注重培养中青年科技人员,凝练并稳定研究方向、建设任务,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定期召开学术委员会议。依托单位要以重点实验室为平台,积极申报、承担各级科研项目,充分发挥实验室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引领作用。

    五、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定期评估,批复满2年的重点实验室均须参加评估。时间自认定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重点实验室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各重点实验室经认定满一年,每年(时间另行通知)将上一年度实验室的发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报送市直有关部门或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经市直有关部门或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后上报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2022年度通辽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

     

    202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