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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第一批通辽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3-29  点击次:396  
  • 关于开展第一批通辽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9    发布者:     阅读量:490通科通字〔2023〕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我市临床诊疗水平,对接高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区域布局,持续促进健康事业发展,根据《通辽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通辽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申报领域为通辽市各医疗机构优势专科(学科),每个领域建设不超过1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二、申报要求

    1.本次征集工作以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甲等医院(包含驻市高校附属三级甲等医院)为主要征集对象。

    2.在申报领域具有通辽市领先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和临床医学研究设施,具备病例床位资源,在学术影响和专科排名方面处于市内领先,得到同行公认。在同等条件下突出高层级(具有国际影响力或国家级)的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对医学科技创新的带动作用。

    3.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人才团队优势明显。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领域主持或参与过自治区及以上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或牵头承担过通辽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

    4.申报单位能够对拟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5.建立经相关部门、组织认证或备案登记的伦理委员会。

    6.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年度只能牵头申报1个中心。

    7.已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市科技局不再受理其在同方向的市级认定申报。

    三、相关说明

    1.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市主管部门推荐或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卫健委联合推荐,于4月7日前向市卫健委报送,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申报单位须提交《通辽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通辽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8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1份。

    3.市卫健委汇总相关材料后,于4月11日前将确认推荐的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人: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  李代文

    联系电话:0475-8835394

    电子邮箱:1003150824@qq.com

        址:通辽市行政中心9楼 937办公室

    市卫健委联系方式

      人:市卫健委科技教育科  王冠杰、王新宇

    联系电话:0475-8212623

        址:科尔沁区建国路11号卫生大厦1401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科 陈伟华

    联系电话:15374754666

     

     

    附件:


    1.通辽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2.通辽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