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时间:08:30-18:00        联系邮箱:bcgmdjk@163.com
登录    |    注册

政策服务

TECHNOLOGICAL FRONTIER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服务 >> 项目申报
  • 特斯拉第二季度营收169.34亿…

    新浪科技讯北京时间7月21日凌晨消息,特斯拉汽车今天公布了该公司的2022财年第二季度财报。报告显示,特斯拉汽车第二季度营收为169.34亿…
  • 贵州数字经济增速连续6年全国第一

    科技日报记者何星辉日前,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贵州省省长李炳军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2021年贵州数字经济加速突破,增…
  • 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4-03  点击次:324  
  • 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04-03 15:28作者:乌兰察布科学技术局浏览次数: 1592【返回】

    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察哈尔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开展好乌兰察布市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参评企业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察哈尔高新区管委会要鼓励企业尽早参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5月31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前获得入库登记编号,及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专项政策优惠。

    二、有关要求

    1.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察哈尔高新区管委会要更加注重科技型中小企业源头培育,加强与工信、税务、市监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广泛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应评尽评。

    2.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察哈尔高新区管委会要确保全年评价工作按时收尾,企业原则上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参评提交,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察哈尔高新区管委会要及时全面总结本地区全年评价服务工作、监督工作,政策制定和实施成效等情况。

    3.各旗县市区农牧和科技局(科技和大数据管理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察哈尔高新区管委会要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有关要求,强化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继续发掘、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创新综合能力强的“四科”标准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分类扶持、精准服务机制打下基础。

    三、联系人信息

    联 系 人:闫秀丽 王璐 王海旭

    联系电话:15144844841 1864748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