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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发布2021年度阿拉善盟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02-19  点击次:471  
  • 关于发布2021年度阿拉善盟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2-19 22:44

    • 浏览次数:1042

    阿科发〔20215

    盟直有关单位,旗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根据《阿拉善盟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21年度阿拉善盟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自拟项目名称,自行选择技术路线。根据实际需要,项目可下设课题,课题不超过3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家。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项目主要考核指标的申报,应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临床指南/规范、软件等标志性成果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应用。

    3.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4.符合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要求。

    5.优先支持企业牵头组织盟内外单位产学研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阿拉善盟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一年以上(2020年1月1日前注册),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单位为企业法人的,其资产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及落实完成项目所需配套资金的能力。申报时须提交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并签署《承诺书》,企业成立不满2年的,须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不得申报。

    3.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且须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未附协议的不得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生导师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不超过62岁),但须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同一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承担2项及以上盟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

    3.已承担项目执行期结束,超6个月仍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及时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需附相关说明后可进行申报。

    (四)项目资金支持方式

    1.项目总投资包括申请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研发任务实际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申请经费预算。申请经费预算是项目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申请财政资金额度经专家评审核定,如核减额度超过30%(不含),则不予立项。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范围见指南相关说明。

    2.工商注册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3.项目执行期见指南相关要求。

    二、申报及推荐要求

    (一)组织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盟级行业主管部门、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主体资质和指南相符性进行初审, 根据项目初审结果提出推荐意见。

    (二)申报限制

    1.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以及基本建设的项目,已列入国家、自治区、盟级科技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均不予支持。

    2.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含参公事业单位法人或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政府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被纳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个人或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于2月28日前填报《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将申报书及单位法人证书、联合申报协议、承诺书、财务报告(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承诺书、财务报告)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alsmkjjjhk@163.com)报送至盟科技局,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联系方式

    盟科技局:甘    0483-2210805  

    盟财政局:陆向峰  0483-8332229

     

    附件:附件1:2021年度阿拉善盟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申报指南.docx  (点击下载)

                   附件2:阿拉善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点击下载)

                   附件3:承诺书(只企业提供).docx  (点击下载)     

                  

     

    阿拉善盟科学技术局             阿拉善盟财政局

                                      

     

                                                                                                           20212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