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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1-12 点击次: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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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2 17:19
浏览次数:222
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实施,阿拉善盟科技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1.内蒙古自治区内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2.内蒙古自治区内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和自治区级众创空间。
二、统计调查内容
1.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内容:科技企业孵化器情况统计报表(含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发展情况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情况)。
2.众创空间统计内容: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统计报表。
三、数据统计周期
年报的调查时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统计调查方式
1.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s://tyrz.chinatorch.org.cn)“服务机构/管理部门”入口登陆“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用户名为“tj+原统计系统账号”,密码不变。首次参加火炬统计的创业孵化机构的账号和密码已分发,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忘记或无法登陆账号密码的创业孵化机构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查找、设置。
2.在孵(毕业)企业由“个人/企业”入口登陆,用户名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初始密码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后10位,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五、统计调查时间
1.科技企业孵化器年报数据填报时间:2022年1月26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2.众创空间年报数据填报时间:2022年1月17日前完成填报工作。
六、相关要求
1.请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督促本辖区(本单位)创业孵化机构按时按要求进行数据填报。
2.各创业孵化机构须自治区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相关报表(带水印)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统计系统,即完成填报工作。
3.各创业孵化机构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真实,保质保量的填报统计数据。如填报单位既是孵化器,又建有众创空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填报。
4.火炬统计工作是推荐申报(备案)国家级创业孵化机构的重要依据,并纳入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绩效评价体系。未参与本年度火炬统计工作的创业孵化机构,原则上不推荐次年的国家级创业孵化机构的认定和备案,在次年参加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时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5.各创业孵化载体发生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认定(备案)条件发生变化的需向各旗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阿拉善盟科技局高新农社科:列克 0483-2211034
2.阿拉善盟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张炜 0483-2210809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
年度创业孵化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点击打开)
2、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清单.doc.doc
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众创空间统计清单.docx.docx
阿拉善盟科技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