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时间:08:30-18:00        联系邮箱:bcgmdjk@163.com
登录    |    注册

政策服务

TECHNOLOGICAL FRONTIER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服务 >> 项目申报
  • 特斯拉第二季度营收169.34亿…

    新浪科技讯北京时间7月21日凌晨消息,特斯拉汽车今天公布了该公司的2022财年第二季度财报。报告显示,特斯拉汽车第二季度营收为169.34亿…
  • 贵州数字经济增速连续6年全国第一

    科技日报记者何星辉日前,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贵州省省长李炳军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2021年贵州数字经济加速突破,增…
  •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备案和技术经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6-01  点击次:597  
  •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备案和技术经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1    发布者:     阅读量:271

    通科通字〔2023〕34号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发区科技局,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通辽市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通科发〔2023〕27号)文件规定,现就2023年度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和技术经纪人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建立技术经纪人工作站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一年以上,有固定的办公活动场所,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无工商、税务、法院等不良记录及知识产权类重大诉讼案件发生;
       2.依托经国家、自治区和我市认定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企业)、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园区、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等,建设一批技术经纪人工作站;
       3.经纪人工作站的建设方案、管理办法(章程)、规章制度等完善可行,工作目标明确,服务流程规范。
    其它申报条件请参考《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通辽市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科发〔2023〕27号)(附件1)。
       (二)申请及认定技术经纪人,须备以下基本条件: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个人信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开展科技服务、管理、财税、法律、知识产权、投融资等相关工作经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4.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全国范围内)技术经纪人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其它申报条件请参考《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通辽市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科发〔2023〕27号)(附件1)。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备案通辽市技术经济人工作站须提交材料
       1.《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备案申请书》(附件2);
       2.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技术经纪人工作站建设方案及管理办法(章程);
      (3)与技术经纪人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
      (4)其他有关符合工作站备案条件和完成工作任务的佐证材料(办公场所及荣誉图片、材料等)。
       (二)申请及认定技术经纪人须提交材料
       1.《通辽市技术经纪人申请表》(附件3);
       2.附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现任职单位依据人事档案或社保、医保转接记录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3)参加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全国范围内)技术经纪人培训所取得的结业证书(证明)。
       三、组织推荐和遴选程序
       (一)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推荐程序
       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拟建工作站依托单位向通辽市科学技术局提出建站申请。
       1.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写《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备案申请书》,按属地报送旗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经初审推荐后统一报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审查核实。通辽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可视情况组织会同单位及专家实地核实审查;
       3.研究公示。通辽市科学技术局根据实地核查情况,提请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局务会审议,对拟建站单位名单在通辽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发文认定。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工作站,通辽市科学技术局会同相关单位会商后共同发文认定为“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
       (二)通辽市技术经纪人登记程序
       通辽市技术经纪人登记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技术经纪人所在单位、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统一组织本单位或工作站挂靠技术经纪人进行登记,所在单位未申请登记或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可以由技术经纪人个人直接向通辽市科学技术局申请登记。
       四、相关要求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纸质版上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23年6月15日前报送至通辽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tlskjjcgk@163.com
       报送联系人:
       通辽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李  静  0475-8835376
       业务咨询:
       通辽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郝大伟 0475-8835375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科     杨东来 0475-8835388
       附件:
       附件1:《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通辽市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3)
       2.《通辽市技术经纪人工作站备案申请书》;
       3.《通辽市技术经纪人申请表》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