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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商标局将注销其注册商标。
续展期:商标证书期满前12个月内;
宽展期:商标证书期满后6个月内。
█ 专用权的延续:可以继续享受十年时间的法律保护(十年期满后还可进行续展),其他任何人均不得擅自使用。
█ 避免他人抢注:避免自己苦心经营的品牌被他人抢注,陷入自己所创的品牌商标却不能使用、甚至还要支付赔偿费的局面。
█ 商标品牌增值:多年经营的商标品牌在不断使用和推广的过程中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建立自己的品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