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时间:08:30-18:00        联系邮箱:bcgmdjk@163.com
登录    |    注册

知识产权服务

PROJECT SERVICE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服务 >> 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电话:15149343011
域名:www.nmgkjfww.com
邮箱:bcgmdjk@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东方银座3号楼14层

作品版权

       作品版权是对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即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可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小说、诗词、散文、论文、速记记录、数字游戏等文字作品;讲课、演说、布道等口语作品;配词或未配词的音乐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哑剧和舞蹈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版画、雕塑、雕刻等美术作品;实用美术作品;建筑艺术作品;摄影艺术作品;电影作品;与地理、地形、建筑 、科学技术有关的示意图 、地图、 设计图、草图和立体作品。

 1.png

 2.jpg3.jpg 

█  指导客户准备作品登记时所需要的全部申请文件。 

█  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申请文件。 

█  版权中心在受理之日起35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并予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发出作品版权登记证书。


1.jpg4.png

 5393110.jpg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个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作品的样本(提交纸质版或者电子版) 

3、作品说明书

4、作品版权权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