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时间:08:30-18:00        联系邮箱:bcgmdjk@163.com
登录    |    注册

知识产权服务

PROJECT SERVICE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服务 >> 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电话:15149343011
域名:www.nmgkjfww.com
邮箱:bcgmdjk@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东方银座3号楼14层

 

商标驳回复审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是否将被驳回的商标进行驳回复审,建议您及时咨询有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根据商标审查标准,就商标是否近似作出判断,从而决定是否申请驳回复审。

 

 

1.jpg

 

1、商标审查官员在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时存在主观性,也仅能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文件进行商标审查; 


2、申请人在申请驳回复审时,可以提供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3、《商标审查标准》适用于大多数商标的普遍情况,但是无法囊括所有的情况,不适用于每一个商标的特殊情况;而且《商标审查标准》也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改变; 
 

4、保留商标注册的在先申请权利。商标被驳回后如果不申请复审,复审期限过后,商标的在先申请权将归于无效; 
 

5、充分的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避免他人在后注册成功后自己不能使用。 


2.jpg

3.jpg

04.jpg4.jpg